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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男子通过网络联系,线下实施嫖娼两次,被拘

惠水县公安局

精准发力、贵州过网快速处置

严厉打击辖区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维护辖区良好社会风气


近日

摆金派出所接群众举报
“有人卖淫嫖娼”


接警后

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开展核查工作

经民警核实

发现2026年

4月18日至19日期间

违法行为人罗某某

通过网络联系,男通线下实施嫖娼两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罗某某的络联行为

已构成嫖娼违法行为

经询问

罗某某对其实施嫖娼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卖淫、嫖娼的系线下实,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施嫖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娼两次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贵州过网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男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络联

系线下实

来源:平安黔南

系线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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