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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活用案例库,成功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调解并当场履行。
小王、小黄经人介绍相识,二人皆已到适婚年龄,经过相处,二人即着手婚嫁事宜,小王按照当地习俗,为小黄购买“三金”并给付见面礼等财物。
不久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的婚事也就此搁置。小黄一家承诺会如数返还小王为迎娶小黄而给付的财物,但双方对部分财物应否返还产生分歧,小王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金莉莎受理此案后,详细查看了案件材料,认为双方虽存在分歧,但并非不能调和。为使双方对彩礼范围有更加准确的认识,承办法官从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级法院及邓州法院审理过的案件中挑选出类似案例,通过生动鲜活的权威案例对双方争议返还项目逐一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返还项目及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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