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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9日从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江门支队”)获悉,5月1日起,江门正式进入休渔期。今年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结束,为期三个半月。休渔海域为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范围是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截至目前,2025年江门市参与伏季休渔渔船共有1764艘,其中,台山市1598艘,新会区144艘,恩平市22艘。全市免休渔船207艘。
截至29日,台山横山渔港内已停靠200余艘渔船,全部可停400余艘渔船 通讯员供图
江门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江门支队扎实开展休渔前期督查,成立工作组,认真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应急值守等工作,充分发挥渔港综合管理机制作用,压实属地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切实防范化解各类渔船渔港安全事故发生;为维护海洋捕捞秩序和渔船安全生产稳定形势,确保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工作顺利推进,江门支队制定2025年江门市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和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并成立4个督导检查工作组,由支队领导分别带队分赴各市(区)重点渔港、停泊区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地休渔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等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据介绍,江门支队将多措并举,强化休渔期间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等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应休渔船和免休渔船数量;休渔开始后,全面核查渔船在港情况,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渔船出海前安全自查指导项目(试行)》常态化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充分利用休渔期渔船集中停泊有利时机,逐船拉网式“过筛子”排查安全隐患,按照“一船一档”“一患一策”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休渔期结束,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渔船,一律禁止离港,确保“不安全、不出海”;科学划定渔港停泊区,引导渔船有序停泊,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原则上休渔船舶和免休船舶分区停泊,保障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全面排查渔船渔港火灾隐患,确保渔船渔港安全;加强渔船转港管控。加强休渔渔船转港维修保养补给监管,落实靠泊港监管责任,加强辖区渔船修造厂日常检查,严防渔船以转港维修为借口逃避休渔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严格落实好预警预报、指挥通信、应急救援船艇装备等防台准备工作,指导督促船东、船长扎实做好渔船防风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防风指令和靠泊港管理要求。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海综队伍已开展安全检查300多次,检查渔港、停泊点400多个次,检查渔船2019艘次,排查整改隐患314项,立案44宗,罚款74.285万元;印发《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等宣传资料4550份,并为每个渔港定制安装《安全生产“五必须、五严禁”》宣传栏,努力营造渔区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为做好休渔前期执法工作,3月至4月,全市海综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执法船艇96艘次,查扣涉渔“三无”船舶33艘,清理违规网具3285米,没收电鱼工具13套,查办案件11宗。海洋执法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835人次,执法船艇113艘次,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4艘,清理违规网具24520米,查办案件36宗,收缴罚没款91.358万元。
江门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休渔期间,江门将开展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渔港监管、渔场执法和岸线排查,加强伏季休渔期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从严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职责,加强港内巡查,严防应休渔船出海偷捕;保持海上执法高压严打态势,重点打击涉渔船舶跨海区作业、改变作业类型、电鱼、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定置网、地拉网、“绝户网”等海上违规渔网具;充分利用无人机、岸基雷达等科技辅助手段,对沿海岸线、湾内、岙口、入海河流沿岸、村镇附近河道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掌握渔船水上停泊或岸上停放区域;深化联勤联动,加强与海警、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线内线外执法无缝衔接。
文 | 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周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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