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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官方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沈阳市卫健委对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做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5000元。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为什么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未保管病历资料引发了什么样的后果和影响?4月1日上午10许,本报记者联系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工作人员记录了记者的手机号码,表示让知情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回复。截至发稿时止,本报记者未收到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的回复。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被警告处罚
3月10日,葫芦岛市卫健委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因“未将对患者使用的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等信息记载到患者病历中”而受到了警告处罚。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时,需将医疗器械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等信息及与使用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必要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若未记载,则该行为属于违规操作。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将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相关信息准确记载到病历中,以保障医疗安全和信息的可追溯性。
记者昨日联系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宣传部门想了解具体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还不清楚具体处罚和整改情况,截至发稿未回复。
在医疗领域,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疾病的治疗,如心脏起搏器用于治疗心律失常,人工关节用于置换受损关节,血管支架用于修复血管狭窄或堵塞等。然而,若未将这些医疗器械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等信息记载到患者病历中,会危及患者后续治疗与健康安全。如:患者在后续就医过程中,医生无法从病历中获取之前植入或介入的医疗器械信息;难以保障医疗器械的正确维护与更换。除此之外,患者有权了解自己在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械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生产厂家、关键性技术参数等。病历作为患者医疗信息的重要载体,若未记录这些内容,患者就无法全面知晓自己的治疗情况,这严重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官网信息显示,该医院承担着葫芦岛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社会服务等任务。编制床位2659张,使用床位2257张。医院内设职能科室21个,临床科室87个,医技科室32个,护理单元93个。拥有“专家工作站”2个。检验科、急诊科2021年分别获批辽宁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辽宁省省级市域临床重点专科。24个名科,6个特色名专科均在本地区享有盛誉。2024年医院门诊量110.63万人次,出院患者8.47万人次;手术1.61万人次,占比19.01%,四级手术占比16.77%,微创手术占比11.00%。总收入12.07亿元,其中医疗收入11.51亿元。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记者 吉向前、胡婷婷
编辑: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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